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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2010年幼儿园教师最新招聘启事

发布: 2010-3-10 23:49 |  文章作者: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资料来源: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根据《2010年宁波市定向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现将2010年鄞州区定向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区共招聘幼儿园教师85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相关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

  (三)学历要求:达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成人教育一般专业本科及以上、成人教育中的学前教育类专科及以上且应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四)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招聘基本范围(符合下列范围之一)

  (一)宁波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宁波市生源2008年、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毕业的非事业编制人员。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学前教育类专科毕业、成人教育中的学前教育类专科毕业、成人教育一般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宁波市鄞州区管辖的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专业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教育部所属师范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应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四、招聘原则及办法

  (一)本次招聘由宁波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家境贫困的宁波大市生源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家庭证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家庭证书,或劳动部门出示的零就业家庭证明)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由宁波市教育局会同人事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教材教法、专业综合知识等。由宁波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区教育局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

  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包括说课、弹琴、唱歌、跳舞、绘画等五方面(其中说课40分,其余各15分)。面试占总成绩60%。面试实际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分即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再确定替补人员。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五、上岗培训及考核录用

  (一)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为期半年的上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市幼儿教师培训中心统筹组织,市、区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和相关幼儿园具体落实。

  (二)上岗前培训分集中理论培训和岗位实践培训两部分。师范类、学前教育类毕业生及其他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集中理论培训1个月,到幼儿园岗位实践培训5个月。非师范类、非学前教育类毕业生及其他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集中理论培训3个月,到幼儿园岗位实践培训3个月。

  (三)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后,由区教育局组织必要的业务考核,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区教育局同意,报区人事局核准,可办理事业编制录用手续,由区教育局派遣到各种办学体制的幼儿园工作并至少服务5年。

  (四)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先到提供岗位的幼儿园上岗并签订劳动合同,允许其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再办理事业编制录用手续。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岗位的幼儿园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五)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费。

  六、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3月21日—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568号区政府A楼)。

  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从宁波教科网或鄞州区教育网上下载《2010年宁波市鄞州区定向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携带相关材料(见附件1)到报名点报名。在外地(宁波大市以外)的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委托家人及他人报名(材料要求同上)。

  3、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并如实填写相关表格。详见附件1。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方式

  准考证于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鄞州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领取。

  (四)笔试时间:4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考场考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可于4月13日起在宁波教科网、宁波教育人事网及鄞州区教育网查看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时间: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告知面试时间、地点。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加考试、培训资格及录用资格。

  (二)培训考核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不予录用。

  (三)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并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附件:

  1、报名材料清单

  2、2010年宁波市鄞州区定向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

              二○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1:

报名材料清单

  1、填写好的《2010年宁波市鄞州区定向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在登记表上);

  2、身份证、宁波生源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招聘基本范围条件(四)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在职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证明须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名);

  5、其他能证明你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请报名时随带所有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2:

2010年宁波市鄞州区定向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考序号(      )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户籍所在地(填写高考时户籍)

贴照片处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学历

身份证号码

生源类别

  师范类( )

  应届普通高校省优生( )

  非师范类( )

  研究生( )

     师范类( )

  历届社会生  省优生( )

       非师范类( )

  研究生(  )

家庭详细

通讯地址

应聘县市区

应聘岗位

现户籍

所在地

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教师资格证书情况:

  资格类别:

  任教学科:

  证书号码:

  认定机构:

  认定时间

  学习

工作

简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声明:本表所填写内容完全属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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