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重庆 上海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内蒙古 广西 宁夏

吉林大学法学院2010年招聘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教师

发布: 2010-2-09 16:27 |  文章作者: 吉林大学法学院|    资料来源: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科教师招聘启事

  为加强我院诉讼法学科的学科建设,适应我院诉讼法学学科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我院拟在2010 年公开招聘2名诉讼法学学科教师(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各1人)。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和要求:
  1、应聘者必须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或者在法学院正式讨论其申请时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
  2、应聘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必须独立署名或者以第一署名作者的身份在CSSCI刊物上至少发表所申请专业学术论文4篇。
  3、应聘刑事诉讼法学教师的法学博士,其博士学位专业方向应该是刑事诉讼法学,且硕士学位专业应该是诉讼法学或者刑法学;应聘民事诉讼法学教师的法学博士,其博士学位专业方向应该是民事诉讼法学,且硕士学位专业应该是诉讼法学或者民法学。
  4、应聘者热爱教育事业,且教学效果良好。
  5、应聘者的年龄不超过32周岁。
  6、应聘者可以是从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者。
  有意应聘的申请者,请将上述证明材料电子版本提交给法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战颖老师(电子信箱:zhanying@jlu.edu.cn)。提交应聘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15日。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0年1月25日

【7edu.net推荐】:

【真题下载】 【求职杂谈】 【教师招聘24小时滚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私立学校】 【事业单位】 【2000所大学就业网信息汇总】

打印 | 收藏此页 |  推荐给好友 | 举报
上一篇 下一篇
 

评分:0

发表评论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