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教育局2010年招聘教师、校长简章
发布: 2010-6-01 17:48 | 文章作者: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教育局| 资料来源: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教育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公开招聘中学校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大力发展我区教育事业,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决定公开招聘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和第二十二中学校长,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我区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招聘职位
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校长1名,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二中学校长1名,上述两个职位不得兼报。
四、招聘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内公开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遵循教育规律;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履行学校校长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团结同志、顾全大局,为人师表;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任中学环节干部及以上满3年,且有5年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内(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者。
六、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10年5月28日在相关报纸及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6月27日止。
2.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教育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新市区世纪六路赛罕大厦赛罕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王军,联系电话:0471—6651036,13500611656。
3.报名办法:报名者需填写《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开招聘中学校长报名登记表》,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及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现任职务的相关文件或证明,本人亲笔撰写的近三年工作业绩,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聘用人员达到10:1以上(含)才能开考。
(三)测试
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和竞聘演讲。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与实践、学校管理基本知识与应用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测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领导小组选聘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小组,面试小组对面试者应聘动机、理论水平、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表达应变能力、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形象气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测试总成绩的20%。
3.竞聘演讲:应聘者根据个人及竞聘职位情况,撰写竞聘书,在规定时间内面向专家组、11中学和22中学部分教职工代表、区属中学校长以及相关人员进行竞聘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优缺点、取得的工作业绩和任职后的工作思路及工作目标,演讲结束后由专家组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演讲成绩占测试总成绩30%。
4.笔试、面试、演讲和综合成绩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公示。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考察人选。由领导小组选聘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前往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对其进行实地考察。
(五)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
领导小组将考察人选的测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区委常委会进行汇报,由区委常委会确定拟聘任人选并公示。
(六)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七、任期、管理和待遇
(一)校长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续聘任。
(二)校长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三)相关待遇
1.校长任期内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工资待遇。
2.区政府组成考核组对聘任校长进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为优秀,进行奖励;任期满3年,考核未完成目标责任,解除聘任关系。
3.任期3年完成考核目标后,如配偶在异地工作,可调入赛罕区,安排适当工作。
4.帮助解决优惠住房,费用自理。
5.子女可在我区选择优质学校就读。
八、相关事项
(一)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此次校长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从大局出发,站在发现人才、支持人才发展的高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与校长竞聘,为招聘校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人员要选派品行端正、作风过硬、为人正直、原则性强的干部,并严格按照确定的方案组织实施,坚持工作程序,确保校长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维护校长招聘工作的严肃性、严密性和公正性,确保取得实效。
(三)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聘资格:
1.持虚假证书、证明等材料的;
2.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九、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开招聘中学校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略。
上述实施方案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开招聘中学校长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公开招聘中学校长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公开招聘中学优秀教师实施方案
为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打造成教育强区,根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教育教学发展的实际,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学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我区决定公开招聘20名优秀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国为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五中学、第三十六中学、第三十九中学招聘优秀初中教师6名,为呼和浩特市第十八中学、第二十九中学招聘优秀高中教师14名。
(为保证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现有教师队伍的稳定,赛罕区本区在职在岗的正式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计划
35中招聘初中教师2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1人;
36中招聘初中教师2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1人;
39中招聘初中教师2人,其中数学1人,英语1人;
18中招聘高中教师4人,其中英语2人、数学1人、地理1人;
29中招聘高中教师10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2人、历史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地理1人。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
2.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教育教学能力;
3.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资历、专业等具体要求;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条件
1.报考者学历为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2.初中教师从事过6年及以上初中对口学科教学经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中、初级职称教师35周岁以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教师40周岁以内(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教师从事过6年及以上高中对口学科教学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中级教师37周岁以内(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教师42周岁以内(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盟市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以及特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编办、人事局、财政局、监察局、教育局和18中、29中、35中、36中、39中共同完成,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10年5月28日通过相关报纸、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28日至2010年6月27日。
2.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教育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新市区世纪六路赛罕大厦赛罕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王军,联系电话:0471-6651036 13500611656。
3.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应聘教师,请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信息技术培训合格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个人亲笔简历、近期全身4寸彩色照片1张、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恕不退还)寄到报名点(函件请标明应聘字样,为防丢失,最好选用特快专递)。
(三)初审
1.初审时间:2010年6月28日至2010年6月30日
2.初审办法:
初审以学科组为单位通过对应聘人员学历、职称、初(高)中教学经历、主要获奖情况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优中选优,语文、数学、英语、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名单,其它学科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名单,不足上述比例不得开考。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面试通知单,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定。
2.面试地点:另定。
3.面试办法:
(1)报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合格的应聘教师持本人面试通知单、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信息技术培训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8张按时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具体内容由面试专家评审组集体确定。
(3)面试程序:
1)抽签排序: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面试通知单、身份证,按照所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并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2)确定内容:应聘教师现场抽签确定自己的面试题目。
3)封闭准备:应聘教师依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教材,独立封闭准备30分钟。
4)面试成绩评定:应聘教师依照封闭准备的具体内容,在30分钟内完成对规定内容的陈述并回答专家提问,面试评审组评委根据应聘教师的面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总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的计分方法:依据评委评出的分数,计算出平均分形成该应聘教师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各学科面试工作结束后,对应聘教师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现场公布,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
(若入围教师面试分值相同,则均进入试讲阶段)
(五)试讲
1.试讲时间:另定。
2.试讲地点:另定。
3.试讲年级:初中年级和高中年级
4.试讲办法:
(1)试讲方式:试讲采取现场抽签、独立封闭备课、即时作课的方式进行。
(2)试讲内容:试讲具体内容由评审组集体确定。
(3)试讲程序:
①抽签排序:通过面试产生的试讲教师持试讲通知单、身份证抽签确定参加试讲的顺序。
②确定内容:应聘教师现场抽签确定自己的试讲内容。
③封闭准备:应聘教师依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教材,独立封闭准备30分钟。
④试讲成绩评定:应聘教师依照封闭准备的具体内容,按规定完成45分钟的教学任务,试讲评审组评委根据应聘教师的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合计得出总分,试讲满分为100分。
试讲的计分方法:依据评委评出的分数,计算出的平均分则是该应聘教师的试讲成绩,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
⑤试讲成绩公布:试讲工作结束后,对应聘教师的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现场公布。
(六)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依据应聘教师面试成绩与试讲成绩计算总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七)考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考核,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发放体检通知单。
(八)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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